第(2/3)页 我说你别管我叫大哥,我才二十多岁,你说说你咋回事吧,兴许我能帮帮你。 说实话,我也是欠啊,心太软,就见不得别人可怜巴巴那出。 这要是换成马云峰,我估计也能给这小子一百块吃饭,但绝对不会多管的。 如果要是马叔,那就不好说了,没准他能把这小子的裤子都给扒了,顶多给他留个裤衩…… 这小子愁眉苦脸的坐在那,长叹口气,然后一五一十的跟我讲出了他的故事。 他告诉我,其实他原来是在这边做了个小生意,在商场里有家不大的铺子,还有个女朋友,每个月虽然赚的不多,也有个三千多块,还有不少朋友,也都相处得挺好。 他还说出了他的名字,姓什么不提了,说是朋友们都叫他大龙。 不过,这个大龙也是一个可怜娃,父母都是农村种地的,家里穷的叮当响,他今年都三十五岁了也没娶上媳妇。 所以他东拼西凑了一点钱,从乡下跑到这里也是想多赚点,结果在这里还处了个女朋友,两个人认识不久就住在了一起,然后一起经营小铺子。 每个月赚的钱,除了房租花销,两个人省吃俭用的,还能剩下一些,于是也天天筹划着攒够了钱,就在这里买套小房子结婚,再好好的孝顺父母。 本来这样的日子一直挺安稳,没想到才过了不到一年,女朋友就变心了。 因为他的铺子在一家商场里,来来去去的人很杂,左右的铺子大家也很熟,经常会一起玩耍。 这时间久了,大家自然会互相了解,也会互相攀比,谁家条件好生意好,就会成为大家羡慕的对象。 所以他的朋友里面,有不少都比他强,这也让他经常感到自卑。 不过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是,他的女朋友跟他周围的朋友混熟了之后,居然跟其中一个偷偷好上了。 而那个小子其实有媳妇,而且家里条件比较好,有好几个房子,好几个铺子,平时爱说爱笑,女人缘挺好的,脖子上成天挂个手指粗的大金链子招摇过市,挺花花的一个人。 刚开始的时候,他女朋友就跟那小子勾肩搭背的,大龙起初还没在意,觉得朋友之间无所谓,因为周围的人好像都这样。 第(2/3)页